深圳市质量协会和深圳市宝安区品牌促进会的会员企业注意了:2016年广东省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正式启动了,需要申报的企业赶紧联系我们。林小姐 电话:83363311、13510677184;陈小姐 电话:82576551、13927489935
申请条件
申请参加2016年度广东省“守合同重信用” 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(截止计算日期至2016年12月31日);
(二)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,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;
(三)合同履约状况良好。除不可抗力、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,合同履约率100%;
(四)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,未被列入“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-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”;
(五)企业经营效益好,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、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。
申请企业应提交的材料
(一)《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》。申请表需提交给受市局委托的深圳市质量协会核查推荐。
企业直接提交书面材料至我会核查推荐。
(二)《广东省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》;
(三)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(四)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、荣誉证书复印件;
(五)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》复印件;
(六)其他有关证明材料。
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(一)、(三)、(四)、(六)项材料;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,提供第(二)、(三)、(五)、(六)项材料。
活动安排
(一)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企业申请,2017年3月15日截止。请申请公示的企业登录广东省“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守重公示系统”),在网上填报企业公示申请,(保存录入,提交之后将无法修改),下载打印《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》一式一份,提交相关的书面材料。申请连续参加年度公示的企业须附上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》复印件(“网上申请操作指南”见“守重公示系统-最新消息”)。在网上提出申请后,须将所有书式申请材料提交深圳市质量协会,符合公示条件的,由我协会核查推荐后统一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(加盖协会印章)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局;
(二)2017年6月1日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将在广东省“守重公示系统”上统一公示。
1.新公示的企业需要制作证书或者连续公示的企业需要更换证书的,必须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提交制作公示证书的申请,否则市局将不再补发公示证书;
2.连续公示的企业,由我协会将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》原件收齐后,于2017年7月1日前统一交市局在企业公示证书上加盖年度公示印章,逾期不再补办加盖年度公示印章;
3.新公示的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制作牌匾(规格及内容由省局统一制定,具体详见省局守合同重信用网上公示系统),工本费用由企业自理,不另收取其他费用。
注意事项
(一)请各企业关注广东省红盾信息网(网址:www.gdgs.gov.cn)内的“守重公示系统”及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(网址:www.szmqs.gov.cn)上公告的有关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和最新消息。广东省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公示活动的有关通知均在上述网站发布,不另发函通知。
(二)请申请企业登陆广东省工商局红盾信息网,由“办事服务厅”栏目进入“守重公示系统”填报相关资料。
(三)申请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,凡弄虚作假骗取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公示者,将撤销其称号,并在媒体曝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