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》(中发〔2017〕24号)和落实《中国制造2025》关于“打造质量标杆企业”“发挥质量标杆企业引领作用”的要求,深入贯彻制造强国和质量强国战略,加强企业质量品牌建设,加快推动我国企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在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指导下,2020年深圳市质量协会将以供应链管理、现场管理、智能制造、新型生产方式下的质量控制为关注重点,以中小企业为关注重点,继续开展深圳市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,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质量标杆遴选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质量标杆遴选工作
质量标杆是指有关组织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的理念、方法、工具或者互联网手段,开展质量管理和改进创新活动,以提高质量水平、提升经营绩效的典型经验。
(一)申报条件
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: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;
2.在质量、诚信、安全、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;
3.申报的项目已在本企业系统应用,有效促进了产品服务质量和企业经营绩效的提升,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,且具备学习推广的条件;
4.承诺被遴选为深圳市质量标杆后,积极参与相关经验分享交流活动。
(二)申报时间及要求
1.申报时间:即日起至6月30日
2.质量标杆遴选标准及申报材料编写请见附件。
二、组织质量标杆学习
积极申报质量标杆,能优化企业经营管理,提高企业质量效益,扩大企业品牌影响。为帮助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,提高产品服务质量,增强核心竞争力,我协会将组织质量标杆学习, 邀请获得“质量标杆”的企业,介绍先进方法,引导其他企业践行质量标杆的成功经验。
三、联系方式
深圳市质量协会(材料受理单位)
联系人:罗洁玲
电 话:13923799004
邮 箱:89115608@qq.com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一路50号鹏基商务时空大厦12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