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企业及相关单位:
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,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,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,从要素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。科技是第一生产力,人才是第一资源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,我国要在科技创新方面走在世界前列,必须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、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、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,必须大力培养造就规模宏大、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的创新型科技人才。
为提升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,发现、培养、凝聚和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投入质量事业,中国质量协会2015年继续开展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(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个人奖)的推选活动。现将活动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标准
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中高级管理者;从事质量管理理论和技术方法研究,以及开展质量实践的有影响力专家、学者;指导先进质量技术方法推广应用的高级咨询专家,均可被推荐申报。
(一)申报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. 为企业推进质量技术、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做出了突出成绩和贡献,获得过中国质协、行业或地方质协质量技术奖;
2. 长期从事质量技术方法的研究、开发与应用,取得公认的突出成绩,编写和出版过有影响力的质量管理专著;
3. 长期指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活动,显著提升了企业产品质量和品牌。
(二)申报者应获得过中国质量学术论坛优秀论文奖或在《中国质量》等国家级质量或管理类期刊发表过专业论文两篇以上。
二、申报程序
1、深圳市质量协会负责组织推荐;
2. 申报及评审过程不向个人及组织收取任何费用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 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申报表;
2. 申报者质量业绩报告,包括本人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经历、对提升本组织或其他组织质量水平的主要贡献和业绩;
3. 相关证明材料(见附件)。
四、申报要求
2015年度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的申报工作从6月1日开始,截止时间为6月30日。申报者请将书面申报材料(三份)寄送至深圳市质量协会,电子版发至542576448@qq.com。
五、评选与表彰
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《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管理办法》要求,公平和公正评选,公示结果,经中国质协会长批准。
获奖者将在全国质量技术奖励大会上获得表彰,《中国质量》杂志将刊登部分获奖者人物事迹。
六、联系方式
地 址: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33号金山大厦1905室。
联 系 人:董晓波 83363311
邮 箱:542576448@qq.com
附件: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申报表
深圳市质量协会
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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